外国投资 — 精选实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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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外资参与公司
任何直接外国参与或特定的间接外国参与,均可能使私人公司或公众公司被归入外资参与公司类别。
专题: 选择公司形式
法律条文引注: 第8条
要点: 任何股份登记在外国个人或实体名下的公司均属此类别。
12. 外国公司重新登记
外国法人实体可以通过重新登记开展业务,但须取得相关许可、任命符合资格且居住于马尔代夫的代理人,并持续履行变更报告义务。
专题: 选择公司形式
法律条文引注: 第33条; 第34条; 第35条; 第36条; 第37条
要点: 外国公司未办理所需登记,不得在马尔代夫开展活动。
18. 外国实体重新登记
重新登记不会改变外国实体本身,同时将其马尔代夫业务、代理人及相关资料纳入当地登记册。
专题: 设立与登记
法律条文引注: 第33条; 第34条; 第35条; 第36条
要点: 须先取得外国投资许可,再办理重新登记。
19. 外国公司代理人:职能与责任风险
代理人并非仅为收信联系人:本法规定其对公司注册官承担责任,并就针对外国公司的执法承担个人责任。
专题: 设立与登记
要点: 代理人必须为年满18岁、通常居住于马尔代夫且不存在规定的丧失资格情形的自然人。
67. 受益所有人信息义务
登记的非自然人公司成员及自然人受益所有人均负有主动向公司提供信息的义务,包括报告变更。
专题: 担保权益、所有权与记录
法律条文引注: 第177条
要点: 登记的非自然人公司成员须向公司提供受益所有人信息。
92. 终止外国公司的重新登记
外国公司结束马尔代夫经营、许可届满/被撤销,或决定解散时,应申请取消重新登记。
专题: 解散、清算与恢复登记
要点: 第37条取消登记的触发事由为停止经营、许可届满/撤销及解散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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